近日,长安锦厦某眼镜厂员工的报料,员工在上班期间,每天上厕所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如厕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违规员工将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这项规定让厂里员工上班期间解决“三急”问题非常不方便,引起多数员工不满。该眼镜厂人事部主管说,有很多员工上班时总借上厕所“偷懒”,定这个“规 则”实属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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