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偷摄嫖娼者嫖娼过程并同步刻成录像光碟,依此要挟敲诈嫖客。近日,犯罪分子葛某被依法逮捕。 2004年8月,来自东北的葛某和刘某,购买了遥控摄像机、光碟刻录机等设备,用此在华阳路的一家洗浴中心按摩单间,偷摄时某的嫖娼过程并同步刻制成录像光碟。此后,
葛某多次给时某打电话,让其向指定的账户汇款二万元,并将时某嫖娼的录像光碟投放到时某家中的电表盒下并让其取走放看,扬言要是不给钱就要将光碟寄给时的单位、妻子,让其无脸见人。但因双方没有谈妥,敲诈未果。 2004年11月至12月,葛某先后在洛阳和青岛两地偷摄杨某的嫖娼录像光碟,欲以此要挟敲诈杨某二十万元,并将录像寄给杨某和其外甥女张某,让他们放看。但是双方谈判未果,葛某于2005年1月14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依法逮捕。(赵黎盖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