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拓宽民主渠道,在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专门设立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建议之窗和法规意见信箱,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通知和已经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予以公布。一些重要的法规草案,同时在青岛新闻网和青岛日报等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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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市人大常委会在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还扩大了公开征求意见的范围,在制定立法计划阶段就让群众广泛参与。2002年9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收到立法项目建议50多件,涉及城市管理、校园安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经济社会的十几个领域。这些建议大都详细说明了制定法规的理由和主要内容,有些立法建议还附有照片和外地的经验材料。其中,市民提出的制定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建议还被列入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
(姜洪光)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11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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