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生活让双方都无法平静。离婚前常与丈夫吵打的妻子在离婚后因为琐事,又遭到了对方的殴打,受伤的她只得告上法院。昨天,玄武区法院孝陵卫法庭判决打人者赔偿前妻医疗费、误工费2170元。
林娣和周同省是1983年结婚的,次年就有了一个女儿。夫妻二人性格不
合经常吵打。去年9月,两人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因为经济非常困难,法院判决离婚后两人仍然住在一起,周同省住北边的房间,林娣住南边的房间。据林娣称,离婚后两人关系还是十分紧张,周同省经常摔坏家中共用的东西,还殴打自己,她和女儿生活很艰难。
今年2月25日下午,林娣找周同省商谈两人共同的欠款以及房屋事宜。双方一言不合,周同省拿起斧头就冲向她。她吓得掉头就跑,但是周同省还是在一处村河堤上追上了她,将她打倒后用斧背砸向她的腿。当斧头被周围群众夺下后,他又从地上捡起砖头猛砸她的头部。被打伤的林娣只好报警,周同省被警方行政拘留了10天,而她在医院则花掉了上千元医疗费。伤愈后,林娣将周同省告上了法院。(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
玄孝 记者 马乐乐)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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