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0日下午5时40分许,一名一丝不挂的年轻男子爬到桂林市象鼻山距水面十几米高的山崖上被困,经过“110”警务大队干警与消防官兵1个多小时营救,该男子才脱离险境。
当日下午5时50分许,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象山公园内一赤身裸体的男子爬到了象
鼻山的“鼻子”上。记者来到象山公园,但见公园内许多游客或坐或站散步在漓江边,对着象鼻山“鼻子”处指指点点。在一名游客的“指点”下,记者看到一浑身赤裸的男子站在约距离水面十几米的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其容身之处刚好是一处向里凹进的岩石。远远地看去,该男子就像“陷”在象鼻山一般。
据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时许,该男子在象山公园上端的漓江水域中“游泳”,由于其浑身赤裸,象山公园的保安便将其赶开。4时40分许,该男子不知怎么游到了象鼻山的“鼻子”处,在游客的一片惊呼中,该男子手脚并用爬上了象鼻山的“鼻子”,并最终站立在那块突出的岩石上。
由于该男子的“现身”一些原本还坐在竹排上的游客纷纷上了岸,并退出公园。而一些看“稀奇”的游客则“留守”在公园内。记者注意到,尽管许多人在下面围观,但该男子神情却颇为轻松,但见他不停地说着什么,并不时地伸出右脚,想勾住距其约1米远的一根景区照明灯电线,着实让人为他捏了一把汗。
由于该男子容身之处的岩石呈弧形,其脚下的水域又散布着许多突出水面的岩石。经过对地形的研究,消防官兵决定从该男子头顶上方的山崖上垂下软梯进行施救。
下午6时50分,一条软梯从山崖上垂下,施救人员慢慢靠近赤裸男子。就在这时,搞笑的场面出现了,该男子不停地“提醒”着施救人员要“小心”、“沉得住气”、“不要让心跳加快”,并不时地用手挥打着,似乎是在赶打身边的蚊子。
由于该男子身“陷”岩石里,施救人员几次想接近他,都因为重心的缘故而失败,最后,施救人员在软梯上系了一根绳子,再由守在水面的干警拉着才成功靠近了赤裸男子。傍晚7时20分,赤裸男子被成功救下。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