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由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组成的专门小组,对我省省级批准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报省政府同意,确定保留5项,取消57项。
省政府要求,这次取消的57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从今年4月2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到同级物价部
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或变更手续,到同级财政部门缴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涉及的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规定履行行政许可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通过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统筹安排资金,确保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开支。
省政府还要求,各市、省直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中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纠正违法收费现象。并规定在今年5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取消收费项目情况、涉及金额等报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物价局备案。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要依法严查,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记者 张子扬 实习生 李静)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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