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难办的现象有望得到改变。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让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贷到款、贷足款,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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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据悉,全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业务开办以来,累计向13894名高校学生发放助学贷款6635万元,但在办理助学贷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相关院校和学生本人未按合同规定严格操作。二是部分信用社对助学贷款认识不到位,工作上还不够积极主动,个别地方存在等、靠的现象。三是部分信用社违反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提出一些额外要求。如有的要求合同加盖校长印章并在合同上签字,要求出具校长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机构代码等;有的要求学生出具划款委托书、还款确认书、欠缴学费证明、学校与信用社签订的协议等;有的要求助学贷款学习证明加盖县级教育部门公章;有的要求学生提供公务员等其他人作担保,随意增加担保人数量;有的贷款期限确定不合理,甚至要求学生毕业一年内还清;有的对学生家长或学生所在村有贷款的,不再受理学生借款申请;有的以领导不在、没有资金、对文件不清楚等为由拒绝办理贷款;有的对2005年毕业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不予受理;有的更换合同文本。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进度。
各高校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此次省农信联下发的通知可以改变目前国家助学贷款进展不顺的情况。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要求,对助学贷款担保人、贷款资格等敏感问题给予明确界定。还建立助学贷款统计月报制度,每月都要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上报统计。(本报记者赵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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