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昌5月9日电 江西省上饶市原市委副书记胡发群巨额受贿案日前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胡发群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79万元、港币2万元、美元4000元,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查实,1998年至 2004年间,胡发群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姚某某、胡某某等9人贿赂人民币179万元、港币2万元、美元4000元。此外,胡发群还与他人通奸,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经检察机关查实,1998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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