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录 发问
5个问题推进庭审
2003年4月,市民张女士被狗咬伤后,到某医疗机构注射狂犬疫苗,在注射一针后发现注射的疫苗已经过期。发现工作失误后,这家医疗机构重新为张女士注射了疫苗,并免费调换了疫苗。事后,张女士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支付1000余元
医疗费并承担精神赔偿费两万元。昨天上午,原被告双方的代理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过程中,坐在人民陪审员席上的任红梅和孙建立不时低头做着记录。在法庭调查阶段,任红梅首先问了原告代理人两个问题。
任红梅:问一下原告代理人,原告注射疫苗时被告方是否开具了处方?
原告代理人:没有,只有个接种证。
任红梅:被告给原告第二次注射疫苗时是否让原告交了5枝疫苗钱?
原告代理人:不是,第二次注射没有交款。
孙建立随后也向原告提了两个问题。
孙建立:问一下原告,拿针剂的时候被告给了原告几枝疫苗?
原告代理人:5枝。
孙建立:注射的时候针剂是不是你交给注射人员的?
原告代理人:原告从5枝针剂中拿出一只,交给了注射人员,把另外4枝拿回了家……”
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方代理人称:经过化验,原告的身体没有出现异常反应。原告代理人则称,被告方只是口头上说“没有问题”,并没有向原告出示化验单。此时,任红梅向被告代理人发问道:“对于原告的化验结果,被告是否有书面的化验单向法庭出示?”
被告代理人解释称:“化验单放在资料室里,由于开庭当天管资料的人不在,所以无法向法庭出示。”
法庭调查结束后,由于双方表示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