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财经专讯 记者昨日从市企业信用协会了解到,从今年起,青岛德维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苑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五洲大药房、青岛高校电子有限公司等73家单位将被摘掉“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
据介绍,这73家单位都是因为没有通过青岛市200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而被摘牌的。
“今年这些企业被撤销‘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并不是因为它们存在失信行为,而是因为企业改制或在年审中提交的材料不充分。”市企业信用协会有关负责人说,本次没有通过年审的企业,不少是因为改制或破产而失去了称号,比如青岛德维集团有限公司、崂山五交化有限公司、山东工艺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因为改制,企业改换了名字而失去了“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说,企业被撤销“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后,如在对外宣传中继续冠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将被视为夸大或欺骗宣传,而受到工商部门的相应的处罚,请市民予以监督。(记者
刘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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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授予“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基本要求是,在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中必须保证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倡导诚信。对原来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年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欠款、拖欠银行贷款、经营性亏损、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甚至有违法行为,将被撤销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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