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花一般的季节,然而,广州市花都区一名初二的女生,却选择在此时“卖处”,用自己的身体来换取吃喝玩乐的经费。(5月7日《南方都市报》)阿琪缘何连起码的羞耻感都没有?我想,这应是一句对全社会的拷问!
首先,家庭和学校作为阿琪的教育和监管主体,为什么没能帮助阿琪树立羞耻感?阿琪的父母靠出
租房屋生活,整天打牌赌钱,以致阿琪长期不回家住在网吧或朋友家,监护责任体现在哪里?阿琪结交一些“姐妹”,吃喝玩乐、思想腐烂,学校对阿琪的关心在哪里?按照我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的理解,家庭和学校有着脱不开的责任。
其次,网吧、酒店、舞厅等娱乐场所怎么没能抑制住阿琪“贪玩”?我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广东省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也规定:禁止接纳未满18周岁青少年。网吧、舞厅等怎么能让阿琪流连其中?有关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
第三,阿琪人际圈为什么纵容阿琪贪玩以至于叫卖“初夜”?据阿琪讲,他结识了一帮“姐妹”,我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成年人,即使没有,也不应该帮助阿琪联系到网吧、舞厅、歌厅“卖处”。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竟然还有一大把年纪的人不但没有对阿琪进行劝说,并为之心动和行动!这简直是耻辱中的耻辱!
第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文化环境为什么会让阿琪滋生叫卖“初夜”的想法?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大了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力度,并于去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然而,面对15岁的阿琪“卖处”,我们是否还应反思,我们究竟做得够吗?离青少年道德和文化的真空还有多远?是谁让阿琪感染了那些不健康的观念?我们成年人是怎么为阿琪树的榜样?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