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消费将是我国继企业负债经营后又一时代特征;有关专家提议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本报综合消息 据今天香港《文汇报》报道:中国居民的负债消费,将是继企业负债经营后,又一个鲜明的时代特征。一些高收入阶层将因此成为“负产阶级”。中国社科院的一项统计也显示,北京、上海两大城市的居民,家庭整体负债率
高于欧美家庭。在长春一汽工作的德国工程师汉斯对中国“负翁”之多感到惊讶。因为在欧美,年轻人虽然也选择贷款
买房、买车,但都按“有多少收入,买多大房子和多少钱的车”的原则消费,或者先买二手房、二手车,以免使自己背上沉重的债务。
但中国青年人买房、买车通常是“一步到位”,相对来说,压力会更大。据新华网报道,26岁的张洁在上海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她虽然在银行里只有5万元的存款,但却毫不犹豫地决定买下上海浦东新区一套价值92万元的公寓。张洁乐观地说:“这套房子的首付款要18.4万,我自己的存款自然不够,但父母会给我提供‘财政援助’。剩下的我会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如果按照25年还本付息计算,每月还款大约是4,500元。我现在每个月可以挣1万元,以后还会越来越好,所以还款不会出现问题。”
有学者认为,一旦出现大的经济动荡,“负翁”们的预期收入就会降低,必然导致“负翁”们还贷能力下降,触发大范围的拖欠还贷或无法还贷现象的产生。尤其是在中国人民银行调高贷款利率后,这群背负债务的“负翁”,势必要承受更沉重的利息负担。故金融专家钟辉(音译)提议,目前应首先健全中国个人信用的法律环境,为个人信用立法,加强风险管理,同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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