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民张先生拨打早报服务热线2881515反映说,他的女儿到一家医院挂号配眼镜,医生给做了散瞳测视力,并出具验光报告和配眼镜的处方。当工作人员告诉女儿,配镜须600多元时,女儿因带的钱不够,提出下次再来,结果院方竟把配眼镜处方扣留了。 记者联系上为张先生
女儿配眼镜的医院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验光的结果已经写在病历上,而配眼镜处方是医院对患者的检测情况出具的数据,这部分是不收费的。根据规定,如果患者带着这个处方到其它眼镜店配镜时,仍需重新验光。而如果根据他们医院的眼镜处方配镜,一旦出现问题,难以分清责任。对此解释,张先生表示可以理解。 院方同时提醒配镜市民最好是在哪儿验光就在哪儿配镜,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索赔。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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