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宁5月5日电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共1323万多元的梧州市交通局原局长林显富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林显富同他人合伙或单独采用虚构单据和虚假报账的手段贪污公款255万多元。同时,林显富还伙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47万元,用于 个人营利活动和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且大部分拒不退还。其间,林显富还向他人索取和收受贿赂共80万元。另外,林在任梧州市交通局局长期间,以单位名义将839万多元国有资产私分给职工。
法院审理查明,林显富同他人合伙或单独采用虚构单据和虚假报账的手段贪污公款255万多元。同时,林显富还伙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47万元,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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