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胡某生前的一纸遗嘱,竟使女儿和保姆闹上了法庭。胡某在遗嘱中表示,在他死后,将家里全部财产包括属于自己的房产,共计价值约60万元全部馈赠给保姆张小丽(化名)。而女儿胡梅(化名)认为,父亲生前跟保姆关系暧昧,父亲的遗嘱并不是他的本意。日前,胡梅已向芙蓉区人民法院起诉,争讨继承权。
遗产赠保姆 女儿想不通
胡某去世时73岁,生前是湖南省直某单位的退休干部。1954年胡某和方某结婚,婚前方某有一个女儿,婚后他们又共同生育了女儿胡梅。
由于女儿没有能够在身边照顾,胡某夫妇年老以后,约在1993年,请了18岁的张小丽做保姆。但几个月后,张小丽被辞退。2000年5月,方某去世后没几天,张小丽再一次来到胡家当保姆,一直到2004年11月胡某去世。
在生病住院期间,胡某立下了这份遗嘱。除了前面提到的将全部财产赠给保姆的条款以外,胡某还在遗嘱的上面写道:我的骨灰,也由张小丽负责处理。胡梅表示,作为女儿,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熏也不能接受。
胡某在遗书中还写道:女儿从来不照顾自己,使自己从来感受不到亲人的关怀。张小丽提供的胡某生前写给她的纸条,也证实了这样的说法。
同一笔迹 两种相反的内容
胡某的遗嘱通过公证以后,张小丽也作出了声明,称愿意接受遗赠。张小丽认为,胡某住院长达11个月,所有事情都是她一个人在做,胡某将财产遗赠给自己,一是因为胡某女儿在他生前没有尽到做女儿的义务,二是因为自己这么多年来无微不至地照顾老人,胡某是出于对自己的感谢。
但胡梅不这样认为。她说,他们父女之间的关系一直都很好。虽然父亲住院期间,她由于在深圳工作,没有一直在身边照顾,但是她会经常回来看望。“儿呀,你辛苦了,爸感激你。这期间如有什么委屈,一切看在我份上……”胡梅手中留着父亲生前和自己交流的纸条,她认为这足以证明自己是经常来看望父亲的,和父亲是亲密无间的。
同样的笔迹,竟出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内容。胡某去世后,给人们留下了一个很大的谜团。
女儿为讨继承权打官司
胡梅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胡梅认为,有证据证明,张与父亲之间对外是保姆与主人的关系,实际上两人关系暧昧。胡梅说,有一次父母外出旅游时,她经过父亲在单位的信箱时,无意间看到了信箱里面的一封信。胡梅发现,信是父亲写给张小丽的,信中的称呼很暧昧,叫她小丽。
胡梅觉得,父亲的遗嘱并不是他的本意。目前,胡梅已经向长沙市司法局请求撤销长沙市公证处的公证书,同时她已经向芙蓉区人民法院起诉。张小丽也表示,她将等待法院的判决。(贺文兵
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