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是所谓“四大名著”中我最厌恶的一部,我质疑它是“描写农民起义的伟大作品”,在我看来,所谓的“替天行道”,不过是一种暴民小团伙的理想。“道”的本身已经十分可疑,为了“道”,这些所谓英雄好汉更是不择手段。他们对和他们境遇相似的暴民,其仇恨程度远远超过对“统治阶级”。如果不能收归己用,就
一定要将之斩草除根。比“道”更可疑的是他们的“义”。我以为他们比西游记中间的妖魔鬼怪还不近人情,更远离人性。
水浒传中我最厌恶的人物又当属石秀。翠屏山一幕可谓水浒中最丑陋的场景之一。石秀似乎纯粹是出于“义气”,才尽心为义兄杨雄摘除绿帽子,杀了“淫妇”潘巧云。即使我们现在不能谅解“通奸者死”的做法,必须承认,在他们的时代,丈夫杀死通奸的妻子是法理人情认可甚至鼓励的,以当时的标准看,杨雄并没有错。可是看完这三章,你会感觉,石秀“捉奸”的热情比杨雄还高得多。杨雄对妻子本来相当满意,不是石秀推波助澜,潘巧云未必会惨死。潘巧云出场时,按照旧小说的惯例,对她的外貌来一段铺叙。水浒传是宣扬禁欲的,有暴力而无色情,这段韵文,偏偏就带着整部小说中罕见的“荤”味,而且,这一切恰恰是从石秀的眼睛里看过去的。他的眼睛,非但把潘巧云上上下下贪婪的扫了一遍,甚至神奇到能剥去她的衣服,透视她赤裸的胴体。简单的说吧,潘巧云一下子就勾起了石秀的性欲,不幸的是,英雄石秀必须是禁欲主义者,而且,潘巧云是“义嫂”,绝无成为性对象的可能,他只能极力压制对她的欲望。结果是,他仇恨潘巧云而妒嫉杨雄,他其实是渴望破坏这个家庭的。可是他照样必须抑制仇恨和妒嫉,因为他并无妒嫉的资格。奸夫出现使他兴奋异常:他终于有了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可以发泄他的妒嫉和仇恨。于是,有了这血淋淋一幕:
……石秀便把那妇人头面首饰衣服都剥了,杨雄割两条裙带来,亲自用手把妇人绑在树上。石秀也把迎儿的首饰都去了,递过刀来说道:“哥哥,这个小贱人,留他做甚么?一发斩草除根。”……那妇人在树上叫道:“叔叔劝一劝。”石秀道:“嫂嫂,哥哥自来伏侍你。”……
石秀的表现,完全是性欲被扭曲之后,以虐杀的极端方式来发泄。最后,这对异姓兄弟一起落草去了,他们通过虐杀这一富于象征性的仪式,结成了牢不可破的“义”。
现在回到金瓶梅来。金瓶梅是从水浒传中间截取一段敷衍而成,水浒传是英雄世界,而金瓶梅是世俗世界,把两个世界串联起来的人物就是武松。当武松被刺配暂时从读者视线消失的时候,金瓶梅的世界才真正展开。而武松归来复仇之时,金瓶梅的世界已经破碎了。
可能一般阅读者很少注意到水浒传和金瓶梅中的武松形象及两部书“复仇”场面微妙的不同。相比之下,水浒传中,武松的报复手段不失光明正大,而金瓶梅中的武松,却是假意要娶潘金莲,诱使她自投虎口。
水浒传中,武松杀掉潘金莲,是一刀刺入胸口,剜出五脏六腑。这是旧小说里面典型的“复仇杀人法”,因为反复出现,对读者神经的刺激性其实不高。金瓶梅的杀嫂一节,比之长而细腻,它是极度色情、暴力和血腥,令人作呕的。那个武松镇定、阴险而冷血。奇特的是,在这个时候,作者仍不忘记对金莲的性特征做描写,如“白馥馥”“星眸半闪”,这恰恰是他每次描写金莲和西门庆交媾时最喜欢用的字眼,好像潘金莲不是被屠戮,而是在享受。最后作者照例用诗词来表达他的感慨,他用的居然是“悼哉金莲诚可怜,衣服脱去跪灵前。谁知武二持刀杀,只道西门绑腿玩……”如此轻轻一钩,把杀嫂的“正义复仇”行动,和二十七回醉闹葡萄架西门庆对潘金莲的性虐待联系在一起。武松这一个对“淫妇”极端仇恨的禁欲主义者的真实面目是什么,已经一目了然了——他不过是另外一个西门庆。
禁欲和纵欲的距离有多远?不过是一张纸。它们都是背离光明的人性和正常的人的感情的。不要相信高罗佩等人的话,其实我们的文化始终没能建立起一种健康的性态度和性观念,永远在极度的压抑和极度的放纵之中摇摆。金瓶梅正是明季世风的真实写照。在今天,我们度过又一个极度压抑的时期之后,毫不犹豫的走向极度的放纵。当我们的神经在色情毫无节制的冲撞中厌倦后,不知道等待我们的又是什么?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