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副行长胡楚寿案,已由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4月29日,反贪部门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去年同被反贪部门立案侦查,胡楚寿的后任于大路并未被同案移送。
据权威人士介绍,目前反贪部门的侦查终结报告中,认定胡楚寿涉嫌受
贿600余万。
胡楚寿和他的后任副行长于大路最初是因2003年的审计风暴揭露出农发行8.1亿元资金涉嫌被挪用的“租赁案”,被反贪部门立案侦查。去年年底,胡、于两人均被检方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批准逮捕。
4月30日,北京市检察院有关人士透露,此次胡楚寿一案移送审查起诉,没有挪用公款罪,主要是考虑农发行8.1亿元的资金使用是否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范围还不能明确,证据不足以认定挪用公款。因此,本次移送到起诉部门时就以有证据查明的受贿罪移送。
据悉,侦查人员是在调查“租赁案”中确认胡楚寿之子在某公司有股份,从而查出胡楚寿的受贿行为的。至于胡楚寿和于大路是否存在挪用公款嫌疑,于大路是否涉嫌其他罪名,目前还没有定论。
新闻背景
审计风暴揭出副行长
2003年6月,审计署2002年审计报告公布,掀起了我国第一场“审计风暴”。该报告披露:1996至1999年,农发行总行以租赁的名义,委托一公司购买电子设备和汽车等固定资产,总金额9.2亿元,其中8.1亿元曾被挪用投入股市,进行股票买卖,所获收益去向不明,涉嫌重大经济犯罪。当时负责该租赁工作的为胡楚寿。“租赁案”后,中纪委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了为期一年多的调查。2004年6月初,胡楚寿和于大路被“双规”。
人物资料
胡楚寿,湖南常德人,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农业信贷部主任,农发行第一副行长,并分管资金计划工作。2001年调入中央金融工委,先后出任中央金融工委驻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信达、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于大路,毕业后分配到农行黑龙江省工作。后从省分行会计处的科员做到总行会计部主任。农发行成立后,于大路被提拔为农发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