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通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改稿)》和青岛市与美国迈阿密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
本报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前日下午在八大关会议厅结束。
本次会议审议了《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
案)》,评议了市卫生局、司法局、环保局工作,审议了关于开展青岛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的意见,表决通过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改稿)》和青岛市与美国迈阿密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聚,副主任程友新、张先平、孔心田、魏景瑞、马论业、王新春、于锦初、宗和、栾景裘、任群先,秘书长邱广茂和24名委员出席会议。宗和主持前日下午的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认为,随着我市人大工作的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特别是自2003年换届以来,增加了一些内容和程序,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及工作实践,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对《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会议决定通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改稿)》。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市民参加了旁听。(本报记者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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