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于今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信访工作适应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新形势,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是
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这条主线,从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我市对信访工作一直非常重视,按照杜世成同志提出的规范领导责任、规范基层和部门责任、规范信访秩序和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三个规范一个提高”的基本工作思路,立足于“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生活中的难点和关心的热点作为工作的重点,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在妥善协调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了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伴随着我市改革深化和发展加快,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信访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有利于我们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保证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增强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断把信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努力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抓好《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既要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信访秩序;既要规范信访工作行为,也要规范信访人的行为。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要坚持依法行政、按政策办事,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带着深厚的感情办事情,将心比心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注重法律政策研究,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工作,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努力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加快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正常的信访秩序。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在规定了信访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明确了信访人在信访中的六类禁止性行为。这些规定既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规范群众信访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正常的信访秩序。我们要紧紧抓住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有利时机,保持和发展我市的大好形势,为改革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为构建和谐青岛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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