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潍坊一男子想不开欲寻短见,用刀自杀未遂,放火没烧死,跳井没摔死,等他心生悔意时却发现已触犯了刑律。27日,他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19日,潍坊昌乐县41岁的滕某因生活中一些不如意的事,一时产生了轻生念头。当天晚上他在家中用一把水果刀捅了自己的腹部一刀后
,就躺在床上等死,谁知等了许久,却发现自己好端端的什么事也没有。于是他又拿出打火机,点燃了自家的房屋,想烧死在屋里,但等到火烧起来以后,他却感到烟呛火烧的滋味不好受,于是他又到了院子里,一头扎进了院内的水井里。然而这次还是没死成,他本来是头向下跳的井,在往下落的过程中,却被井里的一只水桶挡了一下,成了头上脚下。然而,此时滕某点的火越烧越大,很快就将他的房子烧了个精光,他邻居的房屋也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害。滕某则一直站在井底,吃惊地想着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直到被别人发现。 经警方调查,滕某的行为构成纵火罪,4月27日,他被依法刑事拘留。(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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