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文明司法行为规范讨论稿,院长邹川宁表示,要大力整顿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作风。
今年,中院向岛城所有律师事务所寄发征求意见函,从反馈信息看,法官办事拖拉、态度蛮横成了众矢之的。邹川宁说,“法官的态度是刚性的,司法文
明百姓都看在眼里。”
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案件105189件,其中发回重审35件,绝大多数法官和工作人员作风端正,但少数法官对当事人“冷、横、硬、烦”,甚至时有乱收费、乱罚款,滥用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问题发生。
“我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法院应该是文明的部门,法官应该是文明的人群。”邹川宁总结了文明司法的好处:可以吸收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可以让判决令人信服。“民事案件里不少当事人打一口气官司,缜密的司法程序能够消化他们的怨气,但如果法官不耐心听讼不文明司法,只会激化矛盾。”
此次拟订的文明司法行为规范包括“十不得”、“十不准”、“十严禁”,法官和书记员不得随意更改庭审时间;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不得同当事人辩论、吵架;不得和当事人中的一方交头接耳、过分亲密;除非因维护法庭秩序和庭审的需要,不得随意打断和制止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发言等。
邹川宁表示,“尽管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存在偏颇,但开门整风就是要查堵漏洞。”(赵黎
曾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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