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案件逐年增加的现象被记者用“爆炸”一词来形容,这个现象在北京、成都、济南、上海、广州等地都相继出现了。有人认为这是国民权利意识觉醒的表现,“诉讼爆炸”,这个令西方法治先进国家十分头疼的问题,终于落到了中国的头上,法学家似乎认为这是一种光荣。 中
国向来有厌讼的社会传统,认为打官司是一种可耻、道德败坏的表现。然而,近十年来,从民告官到官告民,从王海式的索赔诉讼,再到所谓一元官司、五分钱的吉尼斯诉讼纪录,以及数不胜数的“名人”间的诉讼口水战,仿佛一夜之间,国人就完成了从“厌讼”到“好讼”的角色转变。于是,许多“有识之士”开始转而担心“诉讼爆炸”了,并积极为诉讼爆炸开出药方。中国有诉讼爆炸吗?对此,笔者深感疑虑。 近年来社会纠纷不断增加,但我国的人均诉讼率仍然不及日本的一半。“诉讼爆炸”对中国是个侈谈。而且,这种“相对爆炸”根源不是欧美国家权利意识背后的“好讼”思想,而是我国司法资源的稀缺与分配不合理。试想,即使我国的人均诉讼率达到日本的水平,但如果不改变现行法院的规模和资源分配方式,那么整个法院系统无疑将面临崩溃。 这几年来讨论较多问题是“民工讨薪”,但代表九亿农民进城的农民工们似乎并没有参与到这场“诉讼爆炸”中来。不是他们的权利意识没有觉醒,而是因为相对于强势的用人单位,他们掌握着更少的司法资源。早有学者指出了:“如果可能,任何人都会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积极利用法院,关键在于一个社会能否为国民利用诉讼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轻率地提出所谓的“诉讼爆炸”,不但有可能导致司法改革的注意力转移,也可能使一些社会矛盾在“诉讼爆炸”的幻觉中被忽略。彭兴庭《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