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昨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立即自查,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早报讯
本报22日报道了宁夏路一家幼儿园10余名儿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昨天,市卫生局就此发布今年第6号健康安全警示,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立即自查,彻底切断饮食“毒源
”。
七项要求确保安全
市卫生局要求学校及超过100人的托幼机构食堂纳入量化分级管理,并提出七项卫生要求: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合格的饮用水,采用直饮水、大桶水的学校必须索取生产厂家的有效卫生证件,保证学生的饮用水合格、安全;有食堂的学校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饭菜加工时生、熟要严格分开,食品炸熟煮透;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生配送餐单位不得制售凉拌菜;采购食品与原料时,须索要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等证件,并登记备案;学生餐加工人员上岗前要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就餐人数超过5000人的学校食堂,应建立实验室,检测蔬菜的农药残留及餐具消毒效果;订购外来学生餐的学校,要有固定、合格场所存放学生餐,分餐人员要取得健康培训证上岗。
发现隐患立即举报
从今日起,各学校及托幼机构要按上述要求整改和自查,杜绝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卫生执法人员近期不间断地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卫生状况,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学生、家长如果发现学校存在饮食隐患,可拨打电话5788111举报。(记者
聂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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