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去年底沸沸扬扬的“胎盘宴”事件,卫生部日前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指出,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批复出台半个月来,记者调查发现,太原部分医院仍未按《批复》执行,产妇胎盘被神秘机构收走,未支付费
用,也没有征求产妇意见。■多数产妇仍不知胎盘去向 十多天来,记者在太原市部分医院妇产科进行调查,询问孩子出生后产妇及家属要不要胎盘,几乎所有的产妇及家属都表示没有要,也不知留在医院的胎盘是如何处理的。有的人表示自己想要,但医生说那是医疗垃圾,不能给个人,由医院统一处理。■谁从医院收走了胎盘?
记者在太原市一家省级医院产科采访时,一位护士长说:“我们的胎盘都让省疾控中心收走了。”记者之后对山西省疾控中心等部门的一系列采访,得到的却是否定的答案。
记者希望了解收胎盘的是疾控中心哪个具体部门,护士长说,收胎盘的人自称是省疾控中心的。
有关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的一位知情者透露,前几年有过疾控部门到医院收胎盘的事,有一段时间还给医院兑换胎盘组织液,现在可能变成类似生物制品药厂来收,大概还打着疾控部门的旗号,他们在许多医院收,绝不是一两家。
■律师:医院擅留或买卖胎盘是对产妇权益的侵害
就很多医院未经产妇同意就擅自留下并处理胎盘,一些律师明确表示,这是对产妇权益的严重干涉,行政管理部门应
尽快予以查处和预防。
三晋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认为,目前我国尚未对胎盘归属问题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但它作为人体的一种附属器官,应归本人所有。医院在知道胎盘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没有征求产妇的意见就将胎盘擅自留下来、甚至出售,是对胎盘处分权和收益权的一种严重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