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读者致电早报,说自己是省直单位干部职工,符合房改房换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但不知道具体契税应该怎么交。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杭州市财政局今年发布的《关于换购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已经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近千名职工可换购经济房
根据《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省直单位已参加过房改购房的干部职工,现在的住房建筑面积没有达到规定标准面积下限的,可以换购省直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指的是省直单位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单位自建、保本运行,按一户一套住房的原则,向本系统、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以成本价格定向出售的住房。
规定标准面积下限指的是一般干部职工60平方米以下、科级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干部职工70平方米以下、处级或具有副教授级高级职称的干部职工80平方米以下、厅局级或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的干部职工105平方米以下。换购时原购的房改房按换购当年的房改价收购。
据有关人士透露,符合这项条件的干部职工约有1000余人,等到经济适用住房换购完成以后,他们手中的房改房将被收回。
换购契税这么缴
那么,房改房换购经济适用房,契税应该怎么缴?
据杭州市财政厅今年发布的《关于换购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契税要按以下方法计算:即购进的经济适用房中等同原换购房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原换购房面积的部分,以相应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全额计征契税。
举个例子来说:朱某以原有的一套65平方米的房改房换购了一套113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原房改房被单位用650元的审批单价收购,换购的经济适用房中审批单价为经济房价3000元的有80平方米;审批单价为递进均价3100元的有30平方米;审批单价为商品价4400元的有3平方米,则朱某应缴纳的契税按以下方式计算:
契税的计税价格=(80-65)×3000+30×3100+3×4400=45000+93000+13200=151200元
契税的税款=契税的计税价格×税率=151200×1.5%=2268元
1000套省直房改房让人期待
如果说满足条件的职工有千余人,那么省直机关腾空的房改房也将有千余套。这些房改房将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进入市场?之前早有传闻,说它们会通过中介公司陆续入市,入市价可能低于市场价,但之后市场却迟迟未见动静。
在目前政策异常敏感、房改房销售不畅的情况下,关于这部分房改房的去向问题,有关部门显得更加讳莫如深。记者近日了解到,至于回收房改房如何处置问题,相关部门还在研究,等这一部分房源的客户还得再等等。
据介绍,尽管比起新建楼盘,这些房改房在景观设计、物业管理、车位配备率和小区环境上会欠缺一点,但它们的地理优势非常明显,绝大部分位于杭州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学区比较好,而且房子的房龄都不大,户型从60平方米至80平方米不等,是目前工薪阶层最青睐的房子。据悉,从去年年底起,很多买家都在静等这1000套腾空的房改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