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泰福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太福博士认为,即便是在公共场所,摄像头的安装也应谨慎。目前法律中对于公共场所摄像头的安装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这样做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安全的需要,由公安部门确定安装地点和监控对象、监控办法。即使是在单位里,保卫部门也应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的情况下予以实施。
近日,据《新京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培训学院在一些女生宿舍的楼道两侧安装了摄像头,物业部门称此举是为了“保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一些学生则认为,这给她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是对她们个人隐私的侵犯。就此事,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校园频道联合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调查的979人中,74.2%的人不赞成在学生宿舍楼道安装摄像头。
人大培训学院物业部就安装摄像头一事进行解释时称,宿舍楼道是公共场所,不存在侵犯隐私的问题。但是,很多人并不认同这一观点。人大一名学生有点激动地对记者说:“公共场所?开什么玩笑!女生宿舍是禁止男士出入的,这一点和澡堂一样。你见过谁在澡堂安装摄像头吗?”本次调查也显示,60.0%的人认为宿舍楼道是“具有较强私密性的场所”,而不是公共场所。
对此,北京泰福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太福博士认为,公共场所是供公众或非特定人群活动的空间。考虑到学生宿舍通常涉及本楼数百名同学的进出和其他同学的来访,宿舍楼道是供非特定人通行的场所,严格意义上应该属于公共场所。但是,肖博士同时指出,由于限制异性进出,又是供特定同学长期稳定居住,因此宿舍楼道和商店、广场这样的公共场所是不同的。校方“保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初衷没有错,但也应以人为本,在充分尊重学生权利的基础上采取校方与学生都能接受的措施来保护学生。
记者在人大校园里采访了几名女生,她们都对在宿舍楼道安装摄像头表示难以接受。一名女生告诉记者,她倒不是觉得生活会有多大的不方便,而是觉得害怕。“一想到自己是生活在监控之下,我就感到恐惧。”
本次调查中,不仅有超过一半的人赞同宿舍楼道是私密性场所,而且认为学生在楼道的活动应作为隐私保护的有71.9%。可见,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即便是在公共场所,学生的隐私权也应当受到保护。
公共场所是否存在隐私保护的问题呢?肖博士指出,认为公共场所没有隐私的看法是错误的。即便是在公共场所,摄像头的安装也应非常谨慎。目前法律中关于公共场所摄像头的安装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这样做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安全的需要,由公安部门确定安装地点和监控对象、监控办法。即使是在单位里,保卫部门也应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的情况下予以实施。
对于公共场所的摄像头,肖博士认为最重要的问题可能在于如何防止所摄内容被恶意传播。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在公共场所拍摄的内容不应向其他人传播。恶意传播将构成民事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不能严格规定谁能监控摄像头,没有相应措施严格保证所摄内容不被滥用,肖指出,即便是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也是不妥当的。
附记:4月21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培训学院物业部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培训学院的所有宿舍都没有安装摄像头。对于记者“是没有安装过还是没有安装”的追问,她拒绝回答。而在人大某女生宿舍入口处的通告栏里,记者看到,在一张署名“研究生会”的关于停水停电的解释的结尾处,对摄像头一事有一个简单说明。说明称,目前人大校内除留学生楼外,其余宿舍均未安装摄像头,今后也不会安装。(本报记者
唐勇林)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