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绑的顾客被松绑
就为吃饭后因故无法拿出36元的饭钱,2005年4月21日,在郑州市铭功路东陈庄,一饭店老板竟将顾客——
一名在郑州打工的老年民工捆在门口的电线杆上两小时,还将两碗刚做好的鸡蛋汤泼浇到这名民工身上。昨天下午,因涉嫌非法拘禁和侮辱他人人格,饭店老板李建国已被警方控制。
昨天下午5时30分许,记者赶到位于东陈庄一胡同内的现场。眼前的情景令人惊讶,一名老汉模样的男子双手被反捆在路边的木电线杆上。
老汉身上浇满了菜叶和黏稠的汤水。老汉脸色发青,浑身发抖,正用微弱的声音向围观的人求助。
围观群众海某指着斜对面的一家饭店说,听说是老汉中午在饭店吃饭没掏钱,就被饭店老板捆在此处已将近两个小时,其间老板还向老汉身上泼了两碗刚做好的鸡蛋汤。“饭店老板实在是太残忍了,即使吃饭未给钱也不能这样虐待他呀。”围观群众纷纷声讨说。
被捆绑的老汉在群众的诉说下睁开了微闭的双眼,并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的整个过程。
老汉含着泪说,他姓吕,来自中牟芦医庙,已年近六旬,两三年来,一直在郑州市二道街劳务市场找零工干。昨天中午,他刚结识了一名工友,对方说请他吃饭,后来,他就和那名工友来到了这家没有招牌的小饭店吃饭。谁知下午3点多,工友以“方便”为由离开饭店并且一去不回。
“当我说要找工友回来时,饭店老板将我拦住并要我付账。”老汉说,因为自己确实身无分文无法结账,恼怒的老板就找来了绳子将他的双手反绑到门口路边的电线杆上。“捆绑后,老板还嫌不解恨,又向我身上泼了两大碗鸡蛋汤,将我烫得浑身哆嗦。”
随后,记者来到那家没有招牌的小饭店里找到了老板李建国。李告诉记者,吕某确实是被他捆绑到电线杆上的,原因是吕某吃饭后无法结账。随后,他指着店内一张放着饭菜的桌子说:“瞧,这就是吕和同伙吃的菜和酒。”
李说,吕和同伴共要了4个菜,两瓶啤酒和1瓶“老村长”和两碗鸡蛋汤,共消费36元。吕的同伴借口跑掉后,吕想跑掉但被他们拦下。“为了不让吕某跑掉,我就找来绳子将他捆绑到了电线杆上。”
李承认:“为了消解怒气,我将吕要的两碗鸡蛋汤倒到了他身上。”
下午5时50分许,记者拨打110报警。看到记者报警,李建国慌忙从饭店跑出并迅速将捆绑吕某的绳子解开。记者看到,吕某的双手已是青紫。这时,被松绑的吕某冲着李大声嚷着说:“我无论如何也会还你饭钱的。”
很快,交巡警四大队的两名民警赶到了现场,李某准备开溜的时候被群众堵住。民警付长涛说,吕未付饭钱不对,但李将其捆绑示众更不对。李某将吕某捆绑到电线杆上示众也是对吕某的一种人格侮辱,李某已涉嫌非法拘禁他人。随后,铭功路派出所的民警也赶到现场,民警以涉嫌非法拘禁将李带回派出所讯问。
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认为,李将吕捆绑到电线杆示众并向其身泼洒鸡蛋汤的做法已涉嫌构成侮辱罪。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者,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案中,吕某无法结账,李可以通过正当法律渠道讨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侮辱他人的做法实不可取。
今日,铭功路派出所将饭店老板治安拘留。 (刘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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