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官劝说后放下刀并写下检讨
“如果判决离婚,我今天就自杀在这里。”4月19日下午,一名男子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将一把水果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威胁法官不准判决他与妻子离婚。在法官劝说20多分钟后男子放下了刀,并写下了检讨。
事情因一起离婚案件而起。侯某是国航的
一名职工,今年45岁,与妻子结婚十多年。一年前,他的妻子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经酒仙桥法庭法官的调解,侯某妻子撤诉。
今年,侯某的妻子再次提出离婚。4月19日,法官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在法庭上,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正当大家阅读笔录时,侯某突然从包中掏出一把长约15厘米的水果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威胁说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他就自杀。
侯某的举动出人意料,承办案件的李法官一边安慰侯某,一边组织侯某的妻子撤出法庭。
随后,李法官耐心规劝和告知法律后果,逐渐使他情绪稳定,20多分钟后,侯某将水果刀交给了法官。法庭将刀予以没收。
之后,李法官与侯某进行了1个多小时的交谈,侯某最终主动做了检讨、写了检查,并向法官道歉。
侯某提出想再与妻子沟通一次,请求法院先不要做判决。李法官考虑到侯某的实际情况和其家庭原因答应了侯某的请求,未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陈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