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户外广告设施和占路亭体及报刊摊点的通告》,为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凡在城阳区辖区内设置户外大中型广告设施的权属单位或个人,于2005年4月30日前携带审批证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5号)申报登记,逾期不申报登记者将视为无 主广告处理。200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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