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济南4月21日消息(记者桂园
家旺)她们为何从柔情似水到心硬如铁?甚至心如蛇蝎?女性犯罪早已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社会话题。记者从山东省检察机关了解到,近几年,山东女性犯罪呈下降趋势,但农村女性犯罪是呈上升趋势的。究其农村女性的犯罪原因,尽管她们犯罪的动机不一,大多却都因“情”而起。
外遇篇
阿平上中学时与丁强有过一段恋情,后来两人相继成家立业。99年夏天,二人再续前缘,阿平丈夫察觉后与她离了婚。满怀希望的阿平指望就此与丁强结婚,然而丁强却对自己的家庭难以割舍,迟迟未离婚。阿平心灰意冷之下只好另嫁他人,与有过婚史的王人结婚。然而就在阿平想过平静日子的时候,旧情人丁强又主动找到阿平,阿平此时没有抵受住诱惑,再次与丁强“续前缘”,他们相约各自离婚后永结同心。
2003年2月8日,阿平的儿子呱呱坠地,为达到离婚目的,她想出一个恶毒的念头:把儿子弄死了,嫁祸王人,就此提出离婚。3月30日被所谓爱情蒙蔽了理智的阿平将毒手伸向了亲生儿子,她采取掐脖子、摔打、火烧等手段将儿子残害。2003年8月28日,阿平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抑郁篇
阿林于98年嫁给房某,刚过了一年多,房某干活时摔倒跌伤,导致癫痫发作,多方治疗,经久不愈,一年后便撇下娇妻幼子,撒手人寰,留下了累累债务。阿林迫于生计,草草嫁给了他人,不料后夫因嫌弃阿木的儿子小龙,对母子二人百般虐待。阿林不堪忍受,不到一年便提出离婚。离婚后的阿林无家可归,只得带着儿子流落街头,后她又经人介绍嫁给了有过婚史的阿良。
几年的坎坷生活经历使阿林变得敏感异常,抑郁、自卑,即使是生活在家中她也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长期的抑郁情绪她产生了自杀的念头。考虑到自杀后儿子小龙无人照管还会再受磨难,于是决定先毒死小龙。但她又担心"毒鼠强"药力不够,毒不死儿子反而让他活受罪,于是阿林就想先找一个“试验品”。阿林用“毒鼠强”将年仅4岁的侄女毒死,次日故技重使,毒死了儿子。阿林自杀未遂。2003年9月16日阿林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解脱篇
伍凤,为给哥哥换媳妇,2001年4月,在父母的督促下,委曲求全,嫁给了李某。婚后,伍凤对丈夫一直不满意。为了摆脱这种畸形婚姻的束缚,她便想毒死丈夫寻求解脱。2003年5月16日,伍凤在其所包的包子中加入农药,企图药死李某,李某在吃包子时闻到药味,遂报了案。2003年9月2日伍凤被执行有期徒刑4年。
(以上案例中的人物均为化名)
短评:她们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连
女性犯罪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较之男性犯罪要深远得多。有研究证明,母亲犯罪,对家庭、子女的影响要远远高于父亲。家庭是社会的分子,家庭成员又是家庭的分子,所以,每个家庭是否和谐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关注农村妇女的受教育程度、身心健康、生活质量备显重要。
农村犯罪女性的共同特点是:文化水平低,愚昧、法律知识匮乏、遇事不能冷静正确处理。上述案例中的三位主人公,最高文化水平是初中文化程度,她们对法律知识更是知之甚少。例如阿平,在接受公安干警讯问时,竟不以为然地说:“你们问的,我都说了,我该回家了吧!”当干警告知她已触犯刑律时,她竟问:“杀死自己所生的孩子,怎么也犯法?”她对法律知识的漠然无知,令人瞠目结舌。
提高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是逐渐减少甚至消灭此类犯罪的重要途径之一。有人说“比贫穷可怕的是愚昧,比愚昧可怕的是野蛮,比野蛮更可怕的是人性的丧失”。无知必然导致愚昧,愚昧恰是野蛮的根源,野蛮又是因为受教育程度不够。因此,要通过踏踏实实地在农村普及文化知识,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使之走出思想愚昧、行为简单、思维狭隘的怪圈。
其次要增强她们的法制观念。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农村妇女的法制教育,采取切实措施,丰富普法形式,努力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以及专栏、系列剧、曲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将有关的法律知识普及到每一位农村妇女,促进广大农村妇女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整体素质的提高,法律意识的增强会促使她们越来越自尊、自重、自立、自强。
外因对事物的变化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社会给农村妇女更多的关心、爱护和理解,或许类似文中案例的悲剧会越来越少。首先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关心农村妇女的婚姻状况,加强同她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疏导心理障碍,化解心理矛盾,把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其次要健全社会法律援助和救济体系。有些暴力性女性犯罪,在事前她们也是受害者,如遭受家庭暴力、被凌辱、感情危机、生活窘迫等,但没有得到有关方面有效的心理指导或法律帮助。妇联、司法、民政等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在农村设立专门为农村妇女解惑答疑的心理咨询室,配套联运,形成整体合力,切实依法保障妇女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