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黄珊 李朝涛)
“我作为改革大潮中退下的排头兵,退休后在国有公司受聘发挥余热,很多时候并不知道有些行为已经违法。我对自己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已深深忏悔。恳请法官体恤我已经退赃,未给海联大厦项目带来损害,加上我近74岁的高龄,体弱多病,对我从轻发落,让我的子孙供养我度过风烛残年!”
昨天,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徐裕年涉嫌贪污400多万元一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面对公诉人提供的两份审计报告,徐裕年陈词表悔意。
退休后涉嫌贪污400多万元
论身份,论级别,今年73岁的徐裕年此前都算得上人物。徐曾任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正厅级);早在1989年9月,他被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撤销其省经贸委主任职务;退休后在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下称海联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海联大厦地块位于珠江新城广州大道与黄埔大道交界处。
据指控,1994年10月至2001年10月,徐裕年利用担任海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之便,指使财务人员黄蕾(女,33岁,海联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用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的手法,非法占有该公司财产。指控称,徐从中分得赃款人民币333万余元和价值32万元的小汽车一辆;黄蕾则分赃102.4万元。此外,2001年11、12月间,徐裕年还将张某(海联公司香港代表,另案处理)退回该公司曾收取的“融资费”人民币60万元占为己有。
两份审计报告引发新辩论
2003年4月,有关部门对涉嫌职务犯罪的黄蕾进行调查,后认为徐裕年也涉嫌合谋,同年12月,在外“避风头”的徐被羁押。2004年1月,徐被逮捕。此前,此案已在广州市中院两次开庭审理。
昨天,经检察机关补充侦察,徐裕年被控贪污案重新开庭,恢复法庭调查。法庭上,公诉人补充举证提交的广东省审计厅2003年、2004年发的两份关于调查海联公司财务的文件,无疑是全案的两份重磅证据材料。公诉人据此认为,徐裕年指使黄蕾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两人都构成贪污罪。
徐裕年的辩护律师提出,审计报告形式上有“先入为主”的嫌疑,对徐裕年的行为定了“贪污公款”的调子,超越了财务会计审计的职权范围。此外,前后两份审计的数字有出入,却没有说明缘由,因此,两份文件的内容上也值得商榷。
徐裕年也在法庭上针对自己的身份老调重弹。他说,检察机关拿不出任何委派书、任命书证明退休后的他是被国家机关委任到海联公司的,因此,他的身份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是国有公司任公职的人员,仅只算得海联公司聘任的主管人员。所以,他的行为仅算职务侵占,不构成贪污。昨日,徐案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