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邵连华、路幕光、北大教授颜品忠3人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诉讼,称美国花旗银行及中国内地3家报社的记者因共同发表了攻击其人格的文章,诋毁其名誉,对其精神造成巨大损害,要求3名记者公开道歉,赔偿经济、精神损失40万元,并要求花旗银行赔偿220万元。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没有宣判
。四名被告均未出庭。 邵连华等人是《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一书的合著者。邵连华等6名编者称,上个世纪20年代,贵州军阀周西成将黄金、实物等价值3亿美元的财产存入美国花旗银行在新加坡的金城道分行。1941年,新加坡即将沦陷,周西成将其中的2.5亿美元存款交其机要秘书金娣转存美国花旗银行纽约总行,花旗银行为其开出了纯金存款凭证,并用英文标注:特别发行,不可撤销,无时间限制。1949年后,花旗银行趁美 国冻结中国资产的机会吞没了这笔存款。 邵连华称,2001年8月,中国的花旗银行分行还邀请个别记者去上海发布了不利于自己的材料。此后3家报社的记者联合在多家媒体发表攻击、诽谤自己人格的文章,致使“金娣存款”事件在2001年被评为全国十大“假新闻”之首。 邵连华还称,由于花旗银行曾向上海公安局报案称自己“诈骗”,因此他被上海警方关押117天。而路幕光因此心脏病突发,险些送了性命。颜品忠还因此被北京大学禁止两年内不能参加教学等活动。为此,3人向二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赔偿。 美国花旗银行则表示,邵连华等人起诉的是美国花旗银行,而起诉书上的地址是中国代理处,不具备法人资格。而被起诉的3名记者中有两名因地址不详而无法联系到,另一名记者所在报社愿意以报社名义应诉,但邵连华等人则声称不控告报社侵权。庭审结束后,邵连华表示,他们不会放弃对花旗银行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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