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近日做出交警不准“暗中执法”的人性化规定,让人拍手称快。而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则做出截然相反的表态:北京交警不会禁止“暗中执法”。在许多城市,机动车驾驶员大都遭遇过“暗中执法”。交警躲在树底下、汽车里,有的甚至在马路附近的楼顶上拍照,看到有违法预兆不制止,等司
机违法后再罚款。 那么交警到底应不应该“暗中执法”,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实际上是关乎广大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交警依法行政水平高低的大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政府提高执政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
司机感觉“中了圈套”
常在北京开车的人其实都知道,眼下,交警“暗中执法”之所以容易引起驾驶员的抵触和反感,是因为当交警的“暗中执法”方式与一些特殊路段联系在一起的时候,非常容易给司机“中了圈套”的感觉。例如,北京市有的路段交通标志设置位置不当或交通标线不清楚,如果交警在这些路段“暗中执法”,被处罚的司机心里绝对不会服气,罚钱、扣分只能增加他们内心的抵触情绪,起不到教育司机的作用。
不久前心理专家曾指出,北京千奇百怪的立交桥设计会给司机很大的心理压力,尤其是初到北京的外地司机和大量新手司机。可如果有些立交桥或桥附近是交警“暗中执法”的地点,这无疑会增加司机的紧张情绪,不利于交通安全,同时也欠人性化。
“多微笑”才能构建和谐
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湖大队的“劳模民警”史纪国,曾经对采访他的记者说过这样的话:“人与人就是要互相尊重,我对驾驶员和行人多敬几个礼,多一点微笑,就会给他们带来一天的好心情。好的交通秩序就是对我工作的最好回报。”仔细品味,这位“劳模民警”说出了交警执法更高层次的目的———用互相尊重的执法方式构建“马路上的和谐”。
回头再说说这次老百姓对交警“暗中执法”方式的质疑,记者认为,甭管“暗中执法”究竟是对是错,交通管理者都应当从这次讨论中体会到,交通执法方式也存在着一个老百姓易不易于接受的问题,毕竟,罚钱、扣分不是最终目的,不能产生教育效果的处罚不但其威慑力会打折扣,也不利于构建“马路上的和谐”。
记者相信,当各地越来越多的交警用史纪国那样热情的“服务式”执法、科学的“疏导式”执法、互相尊重的“文明式”执法替代目前有很大争议的“暗中执法”、“趴活”执法、“扎堆儿”执法的时候,行人、车辆赖以流动的城市马路一定会变得比现在更加和谐。
“暗中执法”违背法律精神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雪枫说,“暗中执法”虽然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是我认为和法律精神是相违背的。交警上路执法既代表了执法者的形象,也代表着政府形象,所以无论从哪一点上说交警的执法过程都应该是公开的、阳光的,阳光公开的执法环境是减少违章和拥堵,让因为违章而受到惩罚的司机心服口服的前提。法律实施的最佳状态应该是事先防范而不是事后惩罚。
彭律师还提出,交警“暗中执法”中不可忽视的原因是交通管理上的经费不足,交通管理部门要靠罚款弥补经费不足的缺口,所以从这一点上考虑交警“暗中执法”就变味儿了。
西安八成人反对
针对交警“暗中执法”问题,西安《华商报》在市民中进行了调查,共有1234人投票参与。参与调查的人,28%的人有私家车,8%的人是出租车司机,还有35%的人是其他类型的机动车驾驶员。没有车、也不是机动车驾驶员的人占29%。调查结果如下:
75%的被调查者曾遭遇“暗中执法”;
83%的被调查者认为交警不该“暗中执法”;
81%的被调查者认为交警“暗中执法”是为了完成“罚款指标”;
69%的被调查者认为“暗中执法”会使驾驶员出现越来越大的抵触情绪。
网民评论
正方
IP:59.36.225.
好,支持暗中执法,暗中执法有利于压制违章、震慑违章心态。IP:222.134.168.
同志们,假设你是一名交警,你会怎么办?别老是强调罚款太重,处罚太严,交警这不好那不好,等你出现交通意外发生交通事故你就知道交警处罚的用心良苦了。目前80%-85%以上的交通事故肇事原因都是交通行为人有违法行为。所以说,交警罚款也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教育其本人,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负责。
反方
IP:222.248.131.
暗中执法实际上是舍本逐末、即放弃维护交通秩序的根本而追逐所谓的“教育”或者“威慑”作用,实际上也是变相的行政不作为行为,同时更为恶意执法大开了方便之门。IP:61.233.16.
为什么一定要等事情发生了才出来处罚?我就不信,一个交警站在那里,还有人敢在他眼皮子底下犯事儿。我相信,站在明处一定比在暗处制止的违章多。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