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21世纪金融》报道,为何我国的国有银行高管频频落马,中国资深银行家、原香港中信嘉华银行总裁兼CEO蔡重直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委托、代理的关系
蔡重直说,高管出问题,从表面上看是一个腐败问题,但实质上是一个代理人的“忠
诚”问题,即为什么代理人会对委托人“不忠”。20世纪30年代,《现代企业与私有财产》一书提出代理人理论假定:代理人仅出于从这个代理关系中个人利益能够得到实现,才为委托人而忠心效力。如何能让代理人服务于股东的最大利益,这是代理理论要解决的核心。 从道德角度讲,委托人将“忠诚”定义为“经理所必备的惟一最重要的品质”,而代理人则把能否从为委托人效力中得到个人利益的最大实现,作为第一条件。
其中有三个概念非常重要:市场关系。一个委托人和代理人公开相互交易各自利益的市场,而不是权力系统中的一个任命,也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绝对道德要求”,即,我要你无私奉献,而我却不必遵循道德标准,我可负你,但你不能负我;平等关系。不是上下级的关系,不是友情或亲情的关系,更不是臣民关系;契约关系。各自对对方利益的满足度和约束是以商业合同的形式确定的。
关系错乱
我们的企业高管,特别是未改制的国企的高管是以行政关系代替市场关系;上下级关系代替平等关系;单方面的口头要求代替契约关系。
主流观念认为,代理人不能有个人利益,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而不是协调和谈判,更不能与“组织”讨价还价。结果我们看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即承认、尊重个人利益的企业的委托人获得了代理人的忠诚;而主张无条件奉献的国企的委托人却失去了部分甚至大部分代理人的忠诚。
公平与安全问题
坦率地讲,在一个体制中,当代理人较普遍地不同程度地发生对委托人的“忠诚”问题时,责任应该从委托人一方去探究。蔡重直以为,公平和安全问题是导致代理人不忠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