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黄油上涂一层新鲜黄油当做新鲜黄油出售;将制作肥皂时剩下的废弃物掺和上别的东西当做糖卖;把黏土捣得很细,再用羊油搓过,掺和到可可粉里卖;茶叶里则掺上黄荆树叶,或者掺上泡过的茶叶,当做好茶叶卖——这些事情发生在19世纪40年代的英国。对这些情况的描述,来自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恩格斯自然对商业欺诈痛恨不已,但并没有把这样的事情当做道德话题来议论。他注意到大商人一般不愿意搞商业欺诈。大商店的老板珍惜自己的声誉,他们在买卖里投下大宗资本,骗局一旦识破,就要丧失信用,遭受破产;可小店主的营业不出一条街道,如果他的骗局被揭穿,他可以搬到另一条街道去。
恩格斯对商业欺诈评论的深刻之处,在于他注意到商业欺诈的最大受害者是穷人。
他说,有钱人在吃的方面很讲究,他们的味觉很灵敏,比较容易识破骗局。但是穷人每花一分钱都要盘算一下,必须以不多的钱买很多东西,不能太注意质量,而且也不善于这样做,因为他们没有机会锻炼自己的味觉,结果,所有掺假的、甚至常常是有毒的食物都卖给了他们。
这让我想起去年的毒奶粉事件。买毒奶粉的也是一些比较穷苦的农民。他们想给孩子加强营养买奶粉吃,又买不起进口奶粉,看见便宜奶粉就买了。就这样,农民又遭遇了商人的盘剥和欺诈。要不是毒奶粉事件惊动高层,那些农民真还无处伸冤。现在,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成了政府的施政方针,真要贯彻这个方针还得从具体事情做起。帮助穷人的办法应该是综合性的,其中就包括对商业欺诈的打击。
当然,商业欺诈者如果能有对富人欺诈的机会,也是不会放过的。从1887年恩格斯写给保·拉法格的信看出,奸猾的出版商连马克思和恩格斯也不放过。恩格斯在这封信里提到出版商的欺诈行为:出版商说马克思《资本论》的英文版只在美国卖了200册,恩格斯断然不信。
他说:“显然此人售出的要多得多,但是瞒着我们,好使今年有盈无亏。”恩格斯操持着一个文化活动的大家庭,也要受商人的盘剥,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恩格斯对英国早期商业欺诈的评论,还给我们另外的启示。多次听人提到,说西方人似乎骨子里就有诚信的基因,而商业欺诈一类的事情好像是我们中国人的禀赋。如果读读恩格斯的书,恐怕我们再不会相信这种意见。比较而言,商业欺诈和所谓民族性无关,可能仅仅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关具体制度有关。
在过度竞争条件下,政府打击商业欺诈的成本比较高,商业欺诈会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这时政府官员即使与商人勾结,但还不至于使商业欺诈尾大不掉。有了适度的垄断,企业的平均规模增大,政府打击商业欺诈的成本会减少,但同时政府官员勾结欺诈者的好处也会大大增加,这是社会能否成功抑制商业欺诈的关键时期。
这时用合适的制度,特别是建立一个有效运作的法治政府,可能会很好地抑制商业欺诈的蔓延。(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