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贵州少女朱敏芬因和同居五年的“丈夫”感情不合,居然杀害自己一对亲生儿女来报复。日前,朱敏芬因故意杀人罪被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4岁当上了老乡的“妻子”
1999年,刚刚14岁、没有念过书的贵州务川县少女朱敏芬来到广州,经人介绍,她与在从化一家
水泥厂打工的老乡王某认识。据朱敏芬回忆,因为刚到广州,人生地不熟,自己年纪又比较小,便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之下,糊里糊涂地和他发生了性关系。
之后,因朱敏芬未到法定婚龄,两人便在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五年,还生有一对儿女,大女儿年满四岁,而小儿子只有11个月大。
四川“打工仔”让她红杏出墙
直到去年,四川人周平(化名)的出现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平静生活。周平也在从化打工,与朱敏芬非常聊得来,日子久了,朱敏芬发现自己对周平产生了感情,而周平也答应带她去四川。
于是,同年五月,朱敏芬向王某提出了分手请求,还要王某补偿人民币2000元,结果屡遭王反对。恼羞成怒的朱敏芬便多次在老乡面前扬言:要杀害两个亲生小孩来报复王某,吓得王某一个星期都请假在家看着两个小孩。
丧心病狂用蚊帐勒死儿女
2004年6月7日,平时大吵大闹的朱敏芬一反常态,早早起床给王某做饭,还叫王某去水泥厂上班,不要耽误了工作。担心了很久的王某也慢慢解除了戒心,以为“妻子”以前只是随便说说,不可能对自己亲生儿女下毒手,便在吃完早饭后,到水泥厂干活去了。
早上8时许,悲剧发生了:朱敏芬乘王某上班不在家之际,用菜刀将蚊帐割下三块弄成条状打成活结,分别勒在女儿和小儿子的脖子上,并用口罩封口、胶带绑手,然后将套在两个孩子脖子上的蚊帐条分别挂在房内洗手间窗户的铁框上,导致两人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两孩子均系被软性物体作用于颈部后窒息致死。(记者
张文敏 实习生 谭鹏 通讯员 严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