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必得”事件余波未了,消费者对药品安全却更加担忧和疑惑,从去年的“万络”到今年的“西乐葆”、“苏丹红一号”,再到“芬必得”,国内消费者的“知情权”始终慢一拍,似乎没有了国外药管部门的通报,我们对药品安全一无所知。专家分析说,不良反应报告数量
不如国外,这让药品警示及时通报难度倍增。
“怎么总是国外发出药品警示,我们的警示在哪里?”一些市民不安地说,“少了外国警示,好像吃药就不怎么安全了。”果真如此吗?专家告诉记者,国内其实也有药品警示。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省一级药品监测单位没有发布权,其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案例都会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而该局会不定期地向社会通报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像前一阶段提醒患者注意莪术油注射液等不良反应就属这类。
那为何感觉国外通报更为及时,而且信息量也大呢?江苏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分析说,主要有三个原因,但根子还是出在不良反应报告太少,质量不高。其一,尽管我国在绝大部分地区都建立了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但像江苏等地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不过区区三年,而国外从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了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差距可想而知。有报道称,与每年每百万人口应有200份到400份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国际标准相比,我国2004年的每百万人口报告数不足60份,仅为标准的1/5。更重要的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的报告,约99%为已知的药品不良反应,根本达不到风险管理目的;其二,国外可以对药品进行大量临床研究,我国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方面还没有提供专项资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来源只能是医院和药企;其三,一些医院、企业往往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怕引火烧身。在实际执行药品不良反应强制报告制度中,企业的报告数只占总数的1%,而这一比例在美国为90%以上。同时,由于基层医院对药品导致的不良反应把握不准,业务水平层次不齐也“埋没”了一些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记者在昨天的采访中发现,目前国内对部分“高危”的药品并没有特别的“关照”,没有在其说明书或者外包装上特别注明,也没有像此次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要求的那样,在其说明书中加入黑框警示。在一家药店的处方药销售柜台,记者拿起一种治疗高血压的处方药,该药的外包装上并没有特别的警示语句,抽出其说明书,记者也没有发现有特别的警示语句,更没有起警示作用的黑框。记者查看了五种处方药品的说明书,均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南京一位药学专家告诉记者:“除了非处方药的包装和说明书上有OTC的标志外,一些不良反应比较大的处方药包装和说明书上并没有特别的警示标志,其他的处方药上也是如此,都没有特别的警示。”
在南京一家药店,记者碰见长期购药的一位患者,他告诉记者:“目前,只是模糊知道非处方药副作用小点,而处方药可能危害大点,但也不是很清楚。现在的药品里的说明书都差不多,应该加一些特别标记引起患者重视”。快报记者
刘峻 张星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