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误读一:“统一利率”
在房贷新政刚推出之际,常有人会提出诸如银行此次究竟执行基准利率还是0.9倍的基准利率之类的疑问,从中不难发现“统一利率”意识残留的痕迹。其实,央行此次房贷利率调整政策,在一定范围内赋予了商业银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利率水平的自主权,也就
是说,商业银行可以区别每个借款人的具体条件给予不同的利率,至少也会对各类借款人实行不同的利率,而不是对所有借款人实行统一的、非此即彼的某一种利率。
误读二:“无限浮动”
有些人产生了“无限浮动”的过度联想,担心银行会将个人房贷利率上浮到超过、甚至远远超过基准利率的水平。
其实不然,在当前利率市场化才具雏形、金融竞争依然激烈的前提下,银行不太可能一下就全面放开利率上限,而多半会倾向于在基准利率和基准利率九折的区间范围内进行浮动。再则,如前所述,银行已不再对所有借款人实行统一的利率,因此,即使银行利率超过基准利率的水平,那也只是对属于“调控”范畴的个别借款人实行的。
误读三:“自主定价”
有些人认为,既然央行已表示银行可以根据贷款风险具体情况而自主定价,那就意味着以后银行升息将不受任何约束,由此而产生对银行“无节制”随意调息的担忧。其实这一“解读”方式存在着较大的偏差。不错,央行此次确实给了商业银行更大的自主空间,但注意,这里讲的是“自主定价”,即在央行利率调整政策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利率的自主权,其基本前提依然是央行的利率调整政策,这与商业银行调整利率的自主权完全是两码事。也就是说,所谓的自主,是对利率调整政策内容细化的自主,而并非对利率调整政策本身运用的自主。
(陆湘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