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青打工的临沂女孩过马路时与公交车门相撞,巨额医疗费令她负担沉重,无奈之下求助目击证人———
来青打工的临沂女孩在横穿马路时,因躲车流跑得太急,在侧脸的一瞬间,重重地和公交车“亲密接触”,等醒来时已置身医院,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有苦难辩。近日,这位临沂女孩季静向本报求助,欲寻找目
击证人,为自己作证说明事发实情。
未报平安遭横祸
3月24日晚8时30分左右,在镇江路某面包房工作的季静下班后,准备到马路对面给家人打个电话报平安。由于当时车流比较多,又是双向道,这位来自临沂乡下的打工妹慌了手脚,瞅准空当向马路对面飞奔过去。“只一侧脸的功夫,就被车给撞倒了。”季静的哥哥告诉记者,季静当时“被撞昏了”,还撞断了一颗门牙,上下嘴唇都被撕裂。当时围观群众拨打了120,交警后来也赶到现场。季静的同事路过时看到她昏躺在地上,就打车将其送往骨伤医院,后因伤势较重转往401医院。
医疗费用谁承担
据季静的哥哥介绍,事发当晚,310路车队人员曾到医院了解情况,当医生问其要医疗费时他们却走了,并说“你们要钱的话别找我,找公交公司要去。”随后双方就医疗费用问题进行了漫长交涉。
季静亲属认为,是公交车撞了人,应让公交公司负全部责任,担负所有医疗费用,并坚持通过威海路交警中队调解。
但310路车队人员则认为,是人撞了车,他们不应承担医疗费用,并准备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交由法院处理。
在威海路交警中队贾警官的调解下,310车队先后共交付了3000元的医疗费用。但季静因伤势过重已花费近万元,这对于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来说,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谁是谁非难分辨
据了解,季静当时被撞昏过去,具体事发情况已不清楚,但坚持说是“车撞的人”,认为当时车正在移动,不然不会那么巧撞在车后门上。
记者联系到310路车队,一位曹姓工作人员则认为,这完全是“人撞车”,当时车停靠在宁夏路站,还有人正在上下车,他们车队完全没有责任,就是出钱,也是完全出于“人道主义”。
贾警官告诉记者,他们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取证,但证据不完全,由于责任无法认定,不能归属于“交通事故”来认定过错,只能做“交通意外”处理,双方责任难以确定。
据海政律师事务所魏增林律师介绍,如果不是车撞人而是人撞车,且泊位地点合法,则公交公司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若泊位地点偏离,或是车撞人,公交公司就应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求助当时路人作证
季静由于承担不起医疗费用,现已出院回家养伤,但她还抱着一线希望,就是当时有很多目击者在场,他们对事情的经过一定非常清楚。所以希望通过本报请求事发当晚的目击证人能为她出面作证,不论是谁的过错,她只想知道,当时倒底是车撞了人,还是人撞了车。联系电话:13864802897。实习生
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