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怀着别人的孩子结了婚,离婚时还向丈夫索要巨额抚养费。昨日,海阳市张女士在经DNA鉴定结果的铁证面前低下了头。
2003年3月,张女士与孙先生经人介绍相识,当年11月登记结婚,2004年7月生育一女孩儿,二人经常为孩子争吵。今年1月,张女士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并申请依法分割财产,同时提出孩子由自己抚养、孙先生支付抚养费2000元和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10000元。孙先生十分委屈:“造成我们感情破裂的原因在她(张女士)身上,因为这个孩子本来就不是我的!”
3月中旬,在律师的建议下,孙先生怀着左右为难的心情,向济南迪恩法医司法鉴定所求助。不久,结论出来了:孩子有8个位点不符合遗传基因,也就是说,孙先生与“他的女儿”没有血缘关系。孙先生告诉记者,鉴定时,他更希望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他情愿抚养孩子,因为“孩子不是亲生”,对他的打击会更大。
昨日,海阳法院为这段离婚案作了了结:张女士赔偿孙先生精神损失5000元、DNA鉴定费2140元等。(解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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