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老伴去世,继子不想赡养自己。近日,没有收入、没有住处的顾老太颤巍巍找到黄岛法院讨说法。从走进法院到达成赡养协议,法院只用了一天时间。“一天时间了却了俺十几年的心病。”在调解书上按下手印,顾老太高兴得拉着法官的手一个劲儿感谢。
85岁高龄的顾
老太是黄岛区鱼鸣嘴村人,丧偶后无子无女,经人介绍与同村的薛老汉相识并渐渐生出感情。在顾老太66岁时,两位老人不顾老汉孩子的反对领证再婚,共同相处17年后,薛老汉去世。原本就对她没有好感的孩子对她更是嫌隙日深,暗示顾老太离家单过。
“他们不养我是不是犯法?”3月30日,顾老太忐忑不安地走进黄岛法院立案庭。顾老太年老体弱且不识字,打官司对她来说是件难事,如果和孩子闹上法庭也容易激化矛盾。立案庭庭长薛慧听完她的诉求,决定对这起赡养案进行庭前调解。
立上案,薛慧立即赶到老人所在办事处司法所进行调查。工作人员介绍,老人与继子之间的关系一直不好,矛盾已深,如果要判定双方共同生活,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折磨。不能与继子生活,顾老太住哪里?薛法官在村委会了解到,顾老太在村里原有一处房屋,后来卖给了外地来青做生意的薛某。当时,两人约定顾老太去世之前对该房屋有居住和出租的权利,薛某实际上并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薛某是企业主,平时对顾老太照顾有加,顾老太也对薛某印象不错。薛法官当机立断,联系到薛某告诉他事情来龙去脉,通知他到村里参加调解。
当天下午,顾老太与继子、第三人薛某达成协议,继子将分家后原属她的财产全部交还,顾老太今后由第三人薛某自愿赡养,而她的房屋在顾老太百岁之后归第三人薛某继承。(龙淼
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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