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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沈明要为母亲 讨回公道。 |
   “我打这场官司,不仅仅是为我母亲讨回公道,更想向仍在利用不知情的农民试药的国内外机构发出警告,农民不是
他们任意试药的小白鼠!”叶沈明面前的方桌上,摊着一大堆申诉材料。而在桌子靠墙的一侧,摆放着母亲沈新连的遗像,遗像中的老人,一头乱发,双目圆睁。    天上掉好事免费吃人参
   1998年10月的一天,沈新连突然接到浙江海宁市马桥卫生院的通知,去医院体检。“现在有一个极好的机会,可以免费给你吃人参,服用后你的大肠息肉能够缩小甚至消失,不要错过机会呀。”在马桥卫生院,一位不认识的医生对体检后的沈新连说。
   海宁市属于大肠癌高发地区,1978年~1980年在普查中,沈新连被查出患有腺瘤性大肠息肉,容易导致癌变。沈新连当时没有多想,就答应了。想吃人参得签字,沈是文盲,就按了手印。
   农妇肾功能衰竭离人世
   从1998年10月开始,沈新连每周日去一次马桥卫生院免费服用两粒人参丸。到1999年7月,沈新连突然感到头痛、头晕,检查的结果是高血压。但医生否认了高血压与人参丸的关系,于是她仍旧一次不误地服用人参丸,直到2001年三年试验期满。
   2002年3月,沈新连已经不能干农活了。经常出鼻血,很多次早上起来,嘴里都是淤积的鼻血。母亲的血压居高不下,叶沈明隐约觉得,和每周服用的人参丸或许有某种关系。他们找到了马桥卫生院柏士卫生所的顾金奎医生,顾找了当时的马桥卫生院院长林雪松。林雪松最后找到了海宁市肿瘤防治研究所所长沈永洲。
   停药一次后,沈新连测血压是180mmp,并没有明显的下降。“估计血压高不是人参丸的问题,你继续吃吧。”顾金奎和沈永洲电话联系后,转达了肿瘤防治研究所的意思。2004年2月23日,在被病痛折磨了两年多后,沈新连的肾脏彻底坏死,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离开了人世。
   儿子打官司一审败诉
   “我们也不知道人参丸里面到底是什么,只有韩国人才知道,每次药丸都是从韩国空运过来的。”沈永洲告诉叶沈明。“而且我们与你母亲签有协议书,她是自愿服药,没有人强迫她。”一气之下,叶沈明将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肿瘤防治研究所于2000年10月并入中
   医院)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人参防治大肠癌研究项目”是经过有关部门立项审批的,属于正常的研究活动。沈新连在服人参过程中怀疑其高血压与服人参有关并向研究所反映时,研究所尽了自己的义务。而在此后的服人参过程中,沈新连也没有向研究所反映有不良的反应。沈死亡后,家人也没有向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尸检。因此法院认为,造成沈新连服人参与死亡间的因果关系无法查明,过错在于原告叶沈明一方,判定叶沈明败诉。
   沈永洲介绍说,试验分两批,全海宁共有500多人参与,“为什么其他人没有这样的问题呢?”
   服药试验的三大疑点
   叶沈明一直认为母亲的死有三大疑点:一、这个试验是否合法?二、试验方为什么明知沈新连血压偏高还让她吃人参丸?三、既然是做试验,应该对试验对象进行严格的跟踪检查,可实际上在三年中,韩国人只来过2次,每次抽了几毫升血样后就再没有其他消息。
   “任何涉及人体试验的项目,都必须经过国家级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1999年前由卫生部批准,否则是非法的。”3月28日下午,中山大学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鼻咽癌科主任洪明晃教授听完记者介绍后,明确地说。
   试药知情权谁来保护?
   由于沈新连已去世,无法确知当时她在《参与人参预防大肠癌研究项目同意书》上按下自己手印时是否真的已被告知相关注意事项,但是,在整个采访中,叶沈明反复说一句话:“我们老百姓到底对‘试药’有多少知情权?谁又来保障试药人的利益?”
   3月19日下午,记者在海宁市人民医院住院部辗转找到了另一位“试药人”沈小妹。她在沈新连之后一期试药。“直到沈新连死了,我才意识到我们都在被当做试验品。”沈小妹很生气。“如果一开始就知道做试验,我怎么也不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