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夏任凡在任职期间疯狂敛财,共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累计涉案金额高达2700余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夏任凡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夏任凡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其判处死刑的判决。 今年56岁的夏任凡在担任沈阳客运集团公
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疯狂敛财。法院查明,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夏任凡擅自将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公款1252.8万元转入董某及其亲友的个人账户,其中1106.8万元用于建造个人“庄园”。1998年11月至2000年4月,在董某为沈阳客运集团公司购买煤炭过程中,夏任凡指使董某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骗取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公款279.5万元,用于个人“庄园”购 煤等支出。 此外,从1997年开始,夏任凡每年以“补充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招待费”的名义,向下属南站长途客运分公司索要“账外款”12万元,为其个人“庄园”安装卫星接收和空调设备。 夏任凡还承认,自己曾通过中间人,送给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20万美元,从而牵出刘克田案件。 相关链接 夏氏庄园极度奢华 夏任凡除拥有一处二百余平方米的房子外,还占有一栋建筑面积为1150平方米的五层楼豪宅,楼下二百多平方米的小院设有汽车库、油库、健身房、台球室、储藏室;楼内设两部西门子牌电梯,安装三洋空调16台,大小背投电视4台,房间多达三十多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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