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除陋习,文明参与交通本报等举办的“我最讨厌的十大驾驶陋习和十大行人交通陋习”开评
晚报讯 从今天起,青岛市第二届“我最讨厌的十大驾驶陋习和十大行人交通陋习”正式启动,市民可以登录青岛新闻网(www.qingdaonews.com),进行点击投票,选出你心目中
的驾驶陋习和行人交通陋习。
2003年10月,本报与市交警支队、青岛新闻网共同开展了第一届“我讨厌的驾驶陋习”和“我讨厌的行人交通陋习”评说活动,数千名市民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了评选,掀起了全市“三让”高潮,截至目前,市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比率由原来的0.4上升到25%左右。
为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深化城市文明交通“三让”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经市文明办同意,从今日起,《青岛晚报》、青岛新闻网、交通频道和市交警支队将联合开展第二届“我讨厌的十大驾驶陋习和十大行人交通陋习”评选活动,市民可以通过青岛新闻网点击投票,各评出10种自己认为最具典型的“驾驶陋习”和“行人交通陋习”。评选活动截止于本月20日,评选结果随后将通过媒体进行公布。如果市民有更好的内容和建议,也可以登录青岛新闻网十大“驾驶陋习”和十大“行人交通陋习”评选活动意见簿,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据市交警支队负责人透露,交警支队将于近日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少年交警队员等人员开展道路交通违法现象的“有奖抓拍”活动,重点对公务用车、军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违反“三让”规定的行为进行抓拍监督,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本报和青岛新闻网的曝光台进行曝光。(曹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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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陋习
1.临近“斑马线”不减速,不礼让行人,强行通过;
2.遇路面积水行车不减速,污水溅在行人身上;
3.出租车抢行猛拐,在车行道急停抢客;
4.前方发生堵塞时占用逆行车道硬往前挤;
5.不开转向灯突然变道、转弯;
6.向车外扔杂物、吐痰;7.夜间会车时不关闭远光灯;
8.路口不按规定避让车辆、行人,争道抢行;
9.开“英雄车”,在车流中左右超车;
10.在市区驾车随意按喇叭;11.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12.驾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13.酒后驾车,视生命为儿戏;
14.自恃“新手”,驾车占用超车道开慢车;
15.驾车闯单行线、越双黄线超车或掉头;
行人陋习
1.不走人行道,在车行道上行走;
2.为抄近路翻越隔离带;
3.横过道路不走“斑马线”,走“斑马线”也不看信号灯;
4.道路上嬉笑打闹,并排结队行走;
5.横过道路不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6.在车流中斜穿道路,不避让车辆;
7.在人行道晾晒衣物,或摆摊设点;
8.在只准机动车通行的高架桥上骑车或步行;
9.乘公交车抢上抢下,不给老人、孕妇和残疾人让座;
10、无视交通民警和协警员的指挥。
11.在车行道上随意招呼出租车;
12.围观车祸,阻碍交通;
13.在道路上晨练、打球或做其他妨碍交通的运动;
14.在机动车临近时,抢跑过路;
15.不爱护交通设施,用力拍打信号灯触摸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