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经合办认真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有关政策方针,进一步调整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思路,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千方百计力促全市民营经济大发展。 市经合办充分认识到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在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世界知名特色城市
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在国内经济合作工作中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他们围绕《决定》中提出的“鼓励国内知名大中型民营企业来青设立或注册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和制定了新的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措施,力求为国内民营企业的到来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加强项目引进的基础性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国内重点民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投资动向,研究我市各行各业的招商题材,搞好民营项目招商载体的开发,寻求投资合作的最佳切入点。同时,围绕民营客商关心的问题和情况,重新修订《商务指南》和《项目册》。
———将引进民营百强企业来青投资作为今后国内招商的工作重点之一,同时已将中国500强企业、民营百强企业、上市公司百强企业、全国驰名商标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有关企业资料编辑成册,为进一步做好国内招商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平台。
———有效推进各类民营企业招商推介活动,组织各区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提高招商活动成效。
———加强国内经济合作信息网建设,进一步整合网络资源,加大宣传我市鼓励民营企业来青落户的相关优惠政策,为国内民企搭建起投资信息平台。
———认真做好外地企业在青办事机构的备案登记、投资人员落户、投诉求助受理等方面的工作,着力打造优良的服务体系,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切实为来青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邹吉宏陈正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