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贯彻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市总工会把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切实维权、共谋企业发展的大事来抓。目前,我市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已达11257家,建立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达6077家,建立区域性集体合同116份,建立行业性集体合同103份,覆盖职工125万人。其中,公有制企业
已全面建立集体合同制度,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和改制企业也建立了该项制度。 市总工会的主要做法包括:建立区(市)辖区企业建制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建制率,目前,崂山区和城阳区建制率达到90%以上,开发区建制率达到88%以上,市内四区建制率达到70%以上,五市建制率达到80%以上;针对不同企业或行业的主要特点,把签订集体合同作为保障职工权益的重点工作,进行分类指导,确保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实效性;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了全市企业1300多个职位(工种)的工资状况调查论证,为基层工会同企业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提供了依据。(王爱民张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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