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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卖官书记伏法 曾嫖娼遭勒索让其下属“摆平”
青岛新闻网  2005-04-05 16:37:08 信息时报
 

  河源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案昨开庭 因有检举和退赃表现检察机关建议从轻处罚

  昨日上午,河源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涉嫌受贿160多万元一案在河源市中级法院开庭,卢建中对指控全部承认。

  根据原来省纪委公布的情况,卢建中在任期间多次卖官敛财,被人称为“卖官书记”,曾因嫖娼遭到
勒索而指使下属用70万元摆平。

  据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被告人卢建中于1994年10月至2003年3月期间,利用其所担任河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河源市委副书记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和索取他人人民币152.4万元、港币9万元、美元1000元。

  庭审中,卢建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院认为鉴于其在被省纪委审查期间,检举揭发了其他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又有积极退赃的表现,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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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嫖娼被敲诈 手下摆平受提拔

  根据去年10月28日广东省纪委发布的信息,卢建中担任河源市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涉嫌收受他人钱物人民币200多万元、港币10万元、劳力士手表2块(价值港币4万元)。其中涉嫌收受贿赂人民币150多万元、港币9万元。卢建中还有滥用职权为其亲友非法谋利、嫖娼、包养情妇等严重违纪问题。

  卢建中涉嫌受贿的主要特点,是利用组织人事权卖官鬻爵。自1992年至2003年间,卢利用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便利,先后收受12人的贿赂共人民币100多万元、港币5万元,然后在职务提拔上对他们进行关照、推荐、安排。有的想得到提拔重用,先给卢送上钱物,结果如愿以偿;有的受到卢在职务任用上的“关照”,事后送钱表示“感谢”。更有甚者,卢建中因嫖娼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竟指使该市几名干部出资70多万元为其“摆平”。这几名帮卢掩盖丑行的“有功之臣”,后来都得到了卢的“关照”。(李朝涛 林雨)

  编辑点评

  卖官新闻何日才能绝迹

  在有关反腐新闻中,“卖官书记”这类新闻近来是不绝于耳。仅就笔者记忆所及,近来被冠上这个名号的,远的有福建的林龙飞,黑龙江的马德,近的有河源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等。他们之所以被冠上这样的“宝号”,当然是跟他们的腐败的手法特别有关,别人是靠批地揽工程等敛财,他们却专靠卖官。

  官可卖,已经是够令人愤慨的了,他们竟还可以把卖官卖成了“职业”,卖出了名堂,这就更是让人感到可怕又可悲了。尽管这种腐败分子只是极小撮,但其造成的危害和负面影响却是很大很坏的。

  那么,如何才能铲除这一恶性毒瘤呢?笔者以为,最重要的是要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官的含金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本来是人民公仆的官,却异化成了含金量很重的“商品”,而且是最为炙手可热的贵重商品。有了官就有了一切。如此,也难怪那么多人都想要做官。试想,如果在那里,官员真的是人民的公仆,真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就没有那么多的人伸手要官,花钱买官了,早就是“神州人民尽舜尧”的清明世界了。

  第二,官是如何产生的问题。按照我们的组织原则,在干部任免上是有民主评议、领导集体讨论、公示等一系列程序的,但为何到了一些地方,干部任免成为书记的“专营”?从一些地方可以看出,作为书记的权威到了一言九鼎、说一不二的地步,是绝对的权威,书记成为乌纱帽专营批发商,“卖官书记”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

  如此看来,要让“卖官书记”的新闻真正绝迹,关键之处也无非两个。一是让官员们真正回归到人民公仆的本色,让人民真正作为主人,监督他们,让他们无利可图,无法贪,也不敢贪,大大减少其含金量;二是,从制度设计上让书记无法成为绝对权威,减少“土皇帝”滋生的土壤。其手段也无非充分发扬民主的威力。(卧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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