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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骗贷的“森豪公寓”已成烂尾楼。
记者2日上午从中国银行了解到,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在对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森豪公寓”项目发放按揭贷款过程中,累计有约6.45亿元巨额资金因虚假材料申报形成风险。目前,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对直接和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了开除行籍等处理。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2日介绍,2002年9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在对零售按揭贷款进行内部稽核时发现,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向该行申请办理“森豪公寓”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先后以员工名义,用虚构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虚假收入证明等手段套取按揭贷款及重复按揭贷款,并将按揭得到的资金移至外地,致使该项目的工程被停工,形成烂尾工程。经查明,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中行北京分行申请按揭贷款199笔,涉及公寓273套,形成风险敞口64494万元。
发现案情后,中国银行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对“森豪公寓”按揭贷款项目积极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违规贷款损失降至最低程度。据介绍,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已经对直接责任人、分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徐维联先予行政撤职、开除行籍处分。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了留用察看、行政撤职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涉案人物
开发商、律师、中行副处长联手骗巨款
今年3月初,北京市检察机关对“森豪公寓骗贷案”立案调查,并将以下涉案关键人物正式逮捕。
香港商人邹庆: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森豪公寓的开发商。在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他以开发“森豪公寓”为名,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签订了楼宇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后虚构销售“森豪公寓”事实,借用他人身份证,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及首付款证明,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骗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共计6.4亿元。
徐维联:原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他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捕,理由是“违反法律、行政规定,为森豪公寓项目发放贷款6.4亿元”。
据知情人士介绍,徐为人开朗,好结交朋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他就是中行北京市分行的一名副处长,负责个人消费信贷方面的业务。从2001年开始,有很长一段时间,中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正处长空缺,因此他手中握有审批个人按揭贷款的权力。据称,徐维联曾得到华远达公司的好处费800多万元。
孔卫东和战军:分别为北京市嘉惠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华义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两人被捕理由相同,均是在为森豪公寓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出具证明文件严重失实。前者造成中行北京市分行被骗6亿元;后者为3000多万元。
案情内幕
连闯三关骗贷终得逞
首先,华运达公司虚构了并不存在的购房者,制造虚假销售事实。从购房者的身份、销售合同,到首付款证明和收入证明,全部有假。如果按每个人平均贷款200万元计算,要骗贷6.4亿元,也需要借用300多个身份证,伪造300多份合同及相关资料。
第二关,两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严重失实的法律意见书。
最后一关,握有实权的“内鬼”徐维联在内部作呼应,贷款审批毫无障碍,骗贷得以顺利实施。
北京知名房地产商潘石屹说,一条完整的骗贷链应有三方合谋构成:房地产商、律师事务所和银行内部人士。如果没有律师事务所参与,房地产商和银行里应外合,也能骗贷成功。中行“森豪公寓”骗贷案,几乎是展示了一起经典的骗贷操作,并且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