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日电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今天播发评论员文章说,当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稳定住房价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住房价格上涨过快问题,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为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当地房地产价格大起大
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文章说,去年以来,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房地产投资过快增长势头得到了一定控制。但是,由于市场需求偏大,部分地区投资性和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以及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开发建设成本提高等原因,导致一些地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4年全年新建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上涨14·4%,其中商品住宅上涨15·2%,为1998年以来的最高涨幅。
文章指出,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不仅造成大量普通群众买不起房,直接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同时,也会导致银行信贷结构的不合理,加剧银行信贷风险,进而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由于房地产产业链长,牵涉钢铁、建材等众多行业,房地产过热,势必拉动生产资料价格上扬,增加通货膨胀的压力。总之,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如不及时加以控制,有可能演变为全局性问题,将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文章强调,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财富的流向和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住房价格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自发调节,政府应该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地方各级政府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稳定住房价格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为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当地房地产价格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文章说,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为了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各地应因地制宜,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在控制高价位商品住宅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规模,提高其在市场供应中的比例。要及时调整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供应。同时,抓紧清理闲置土地,促进存量土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实际供应总量和利用效率。
文章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搞政绩工程,不切实际地加大了原有住房的拆迁规模。各地应严格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确定年度拆迁规模,坚决制止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中存在的急功近利、盲目攀比和大拆大建行为,避免拆迁带来的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要综合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措施,正确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控制不合理需求。针对投资性购房比例偏大和投机炒作严重的问题,应加大控制投资性购房需求的力度,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恶意哄抬住房价格等非法行为,有效遏制投机炒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控制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调节措施,采取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从供求两方面进行双向调控,切实使过高的住房价格得以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