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检察院获悉,家住北京市门头沟区的年近七旬的李老汉,因为非法持有自制火药枪日前被门头沟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据介绍,李老汉原是门头沟某煤矿工人,爱好打猎,前些年自制了一把火药枪。在政府收缴枪支、弹药时,李老汉舍不得将枪支交出,就把
枪存放在家中,连家人都不知道。 2004年9月25日15时许,李老汉因为家庭纠纷与儿子发生口角后,盛怒之下持枪对儿子进行威胁,后被公安机关发现并查获。经鉴定,这把自制火药枪可正常击发,实弹射击对人体有杀伤力。 对此,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枪弹无情,切莫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否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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